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的通知》(渝教外函〔2016〕83号)精神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批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留学人员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78号)要求,现就补充遴选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进出口贸易类)留学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专业类别
进出口贸易类专业,重点选拔跨境结算、保税贸易、转口贸易及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法律服务等专业。
二、推荐数量
拟推荐3名相关专业教师参加此次研修计划。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8年2月至2018年5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研修学习3个月。
四、人选基本条件
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学成回国为所在高校服务不少于3年。
(二)从事特色专业教学一线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业绩突出。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四)在校工作满3年,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
(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本项目:
(一)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市教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三)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四)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市教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五)曾被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的人员。
五、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结合自身需求,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申报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学校推荐。我校根据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开展校内初审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教委。
六、提交材料
1.《重庆市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申报表》(附件1)。
2.《重庆市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申请人员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由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单位出具)。
3.佐证材料(含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4.其他材料(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材料复印件)。
5.《重庆市特色专业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除第4、5条外,其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于11月6日(星期一)前报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并同时报送单位推荐表、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版。
七、其 他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要严格坚持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二)各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教工部专技科(恪勤楼315),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申报人员应妥善做好学习、工作及生活安排,一经批准不得中途放弃,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市级和校级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暂停2年参与本项目。
(四)申请人员应仔细阅读《成班派出项目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管理要求》(附件4),若被录取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违反规定者将按违约处理,所有费用由本人自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王 星 向 飞;联系电话:49891713。
教工部
2017年10月31日
本文由http://www.charlottegore.net/xxgk/1161.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
下一篇:国际化情境下跨学科教学模式探索上一篇:重庆文理学院兰苑房屋出租(第3次)